【导读】:保险,大家都知道是交少量的费用,万一发生保险事故时,可以获得较大的赔偿,以规避自己的风险。所以,很多车主愿意购买三者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伤残甚至死亡时可以最大程度地让保险公司代自己赔偿受害者,以免自己陷入“债务危机,回到解放前”。这里的保险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性保险,还有一种保险就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的社会性保险,简称“社保”。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员工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是其应尽的义务。在这“五险”中企业缴费最多,负担最重的是养老保险,其次是医疗保险。企业最划算的应该是工伤保险,缴费极少,只要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社保就可以为企业解决主要的赔偿问题。
如果企业不给员工办理社保,有什么后果呢?其主要后果是:
(1)企业可能会因此而支出大笔的费用,包括员工发生的疾病治疗费(医疗保险能报销的费用)、工伤赔偿费(工伤保险能报销的费用)等
(2)企业将会导致高额的罚款。企业不按期缴纳或者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补缴欠缴数额,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可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劳动者将以此作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商业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险。有些企业以为为员工办理了商业性的工伤保险就万事大吉,这是一个严重的误区。在保险公司购买的商业性保险,不管保险金额多大,都不能代替社会保险,因为商业性保险是企业给员工的福利,可买可不买,而社会保险是企业的义务,是必须购买的,不买就得自己承担相应赔偿。